渭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爱民等3人辞去定西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9日 点击数:5180
渭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爱民等3人辞去定西市第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渭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爱民、李新定、朱淑红3人辞定西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定西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公告。同时李爱民的定西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李新定的定西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委会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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