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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5日 点击数:26837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

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所属的教体、文广、卫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及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委员会的联系。

二、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安排,调查了解县人民政府所属对口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情况和对上级及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县教科文卫、民族侨务工作方面的事项,草拟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草案,为会议审议做好准备工作。

四、承担县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教科文卫方面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组织工作,并对全县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视察、调查活动,为常委会审议这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根据主任会议的安排,协调法工委做好县政府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和各乡镇人大报送的有关文件,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对违宪违法等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命令和行政规章,向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人大法制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督促检查政府所属对口部门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安排,做好县人民政府所属教科文卫等部门的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

八、协同办公室(信访室),接待处理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九、收集、整理和保管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各种文件、资料,处理本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十、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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