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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的历程 成长的力量——渭源县人大常委会四十周年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8日 点击数:31028

光辉的历程 成长的力量——渭源县人大常委会四十周年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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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县城旧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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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城新貌


 岁月不居,时间如流。1981年1月,渭源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设立了渭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标志着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渭源县揭开崭新一页,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渭源县人大常委会走过了40年的光辉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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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1987年1月5日合影)(1990年3月8日渭源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更正为第八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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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5人(1989年9月23日合影)(1990年3月8日渭源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更正为第九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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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摄于199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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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4人(摄于199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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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3日,渭源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县上领导与部分代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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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7日,渭源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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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7日,渭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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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年的砥砺奋进,渭源县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彰显人大常委会干部职工的担当作为,一度度的春华秋实,渭源县人大常委会聚集民生民利强化监督,见证渭源人民矢志不渝的奋斗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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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景忠义(左三)深入大安乡调研农村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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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亚农(右一)慰问路园镇三河口村老党员马守智(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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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定(左二)慰问北寨镇贫困户


 40年来,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不负党和人民重托,依法履职尽责,有效发挥作用,砥砺奋进前行,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4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准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坚持的领导。这40年,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夯实了各个时期常委会领导班子和人大机关干部履职尽责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强党性实践锻炼,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规定,切实用党的政治理论和重要思想统领县乡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完善发展,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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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政治建设,始终不渝坚定政治立场。这40年,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机关政治建设,狠抓政治理论学习。真正将党和人民的忠诚镌刻于心、外化于形,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实到监督工作中。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坚强的党性原则,将党的政治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形成常委会党组及机关人人讲政治、事事讲政治、时时讲政治、处处讲政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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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依宪执政,坚决贯彻依法治国思想。这40年,常委会始终认真履行推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的法定职责,维护宪法尊严和法律的权威。先后对《宪法》《义务教育法》《土地法》《食品卫生法》等43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保障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有效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依法监督,确保法定职权落地生根

 这40年,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始终把握依照法定职责监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推动宪法法律在渭源大地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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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集重点议大事,认真行使决定权。这40年,共选举产生了16届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33次,依法召开常委会会议308次,审议议题2506项。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盯全县重大事项,依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996项,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306项。在渭源发展史上留下了深深印记,彰显了人大监督的实效和权威,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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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集中心抓落实,正确行使监督权。这40年,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奋力实干。有力促进了各个历史时期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极大增强了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处理群众来信。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928件次,回应了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了反映的突出问题,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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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集任命抓监督,正确行使任免权。这40年,常委会聚集任命人员的监督,正确行使任免权,依法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4名,副县长39名,政府部门组成人员331名,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2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4名,委员7名。实行了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颁发任命书制度、向宪法宣誓制度,通过《渭源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对多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履职情况。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促进了被任命人员履职尽责、勤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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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坚持服务保障,确保代表主体作用发挥

 这40年,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聚民心、纳民意、汇民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保障代表履行职责,积极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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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拓展代表培训举措,提升代表履职能力。4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培训作为提升代表素养和履职能力的有效抓手,通过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专题辅导、观摩考察等多种方式,使各级人大代表熟悉掌握各个历史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履职程序和工作要求。先后邀请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520多人次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约见等活动,推荐人大代表60多人次参与“一府两院”组织的脱贫攻坚县级自验、法院庭审等活动,向代表书面通报了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组织代表履职培训2800多人次,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各级人大代表2600多名,开展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活动298人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进行现场述职4场次,开展评议工作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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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责任担当,激发代表作用发挥。4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代表的管理与监督,确保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推行了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探索了代表推荐连任和届中退出机制,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两联系”制度规范运行,全县70个代表小组实现了“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全覆盖,组织人大代表培训、代表小组活动、“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述职评议等活动实现了常态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及时作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战略决策,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先后联系帮扶北寨、会川等8个乡镇的10个村,有20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11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共为联系乡镇和帮扶村协调帮扶资金90多万元、帮办实事68件,为渭源县同全国全省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全县人民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小康梦”目标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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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回应代表履职关切。4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所提议案和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共办理代表议案74件,办理代表意见建议1983件(该数据为十二届以来的统计数,十二届以前的数据因资料缺失无法统计)。重点涉及就学就医、道路建设、农网改造、人畜饮水、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社会治安、公正司法等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意见建议逐步得到办理、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得到较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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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坚持与时俱进,确保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40年来,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内设机构不断完善。县七届人大常委会有主任1名,副主任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13名。下设办公室1个,为科级建制,实有干部4至5名。1984年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增设了政法科、财经科、科教文卫科,为科级建制。县九届、十届常委会又分别增设了人事任免科和司法民政科,后又多次发展完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有主任1名,副主任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27名,下设办公室、法制司法内务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与环保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与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等4个工作机构。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逐步健全,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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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981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立,1984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成立,2018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始终认真落实各个历史时期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40年来,共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265次、机关党组会议46次、机关党支部会议281次。通过各项党内活动规范组织,有效的促进了常委会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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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制度建设,全面依法规范履职行为。4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总结完善、守正创新的原则,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依法规范机关各项工作、健全“一府两院”接受监督机制等层面进行制度建设,先后对12类93项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和完善。从1978年到1992年的14年,是县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初始阶段。这一时期,《渭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暂行办法》《渭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人民代表联系和代表与选民联系制度》《渭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渭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暂行办法》《渭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科室的职责范围》《渭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的决定》《渭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表决方式的决定》《渭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40项常委会重要工作制度相继审议通过并实施。党的十四大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县、乡镇人大工作,县十一届至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期间,是常委会制度建设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一些涉及重大事项、监督工作、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制度相继审议通过,为县人大常委会完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来,是常委会制度建设的完善阶段。特别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了常委会制度建设力度,对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执法检查工作办法、询问和质询办法、审议意见办理办法、人事任免办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办法、代表视察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提高会议质量办法、公民旁听会议办法、常委会学法制度、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办法等75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40年来,县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得到逐步完善,办公室、法制司法内务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与环保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与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与人事工作委员会等各委室工作职责制度得到逐步规范,机关工作纪律守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访工作办法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有效保障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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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业务指导,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4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监督和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270多次。1989年1月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任命王刚、赵兴才、戚克发、郭文章、安文敬、王树荣等为大安、蒲川、清源、七圣、锹峪等乡镇人大工作联络员,人大联络员制度开始实施。村民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社会制度,是解决农村社会问题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县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先后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专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确保了村民自治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同时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外出学习考察的同时,专题举办县乡人大工作者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乡镇人大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不断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从“三化”向“四好”发展。40年峥嵘岁月,县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从无到有,从建立到完善,承载着历届人大工作者的艰辛努力。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四梁八柱”的体系框架基本健全,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运行机制基本完善,用制度规范职责、行使职权的良好局面全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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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时间的河床上看冬去春来、万象更新,站在历史交汇点的渭源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肩负全县人民重托、认真履职尽责,察民意、建真言、献良策、出实招,把发展的眼光放得更远、把奋斗的脚步踩得更实,进一步书写人大工作新篇章,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渭源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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