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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情况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5日 点击数:21295

渭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情况

 

人员变动,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

主任李新定: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履行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副主任李婉玉:主管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分管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教育、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计划生育、文体旅游、广播影视、科技、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对台、侨务等方面的监督工作。联系县委宣传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科协、残联、工商联、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爱卫中心、医疗保障局、民族宗教局、融媒体中心、渭河源大景区管理委员会、苏维埃纪念馆、地方志编纂中心等单位。履行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廉洁从政主要领导责任。

副主任李云林:分管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与环保工作委员会,协管办公室。具体负责乡村振兴、农村改革、农村经济、水利水保等方面的监督工作。联系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水保局)、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马铃薯产业发展中心、农村能源开发服务中心、农民负担咨询服务中心、农技中心、种业发展中心、经营指导站、园艺站、农广校)、扶贫开发办公室(新农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履行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直接责任人责任,常委会办公室和教科文卫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要领导责任。

副主任何俊主管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分管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与环保工作委员会、陇原环保世纪行渭源组委会。具体负责财政经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统计调查、审计、税务、工业商贸、非公经济等方面的监督工作。联系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排水公司)、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渭源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审计局、统计局、供销联社、工商联、国家税务总局渭源县税务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金融办、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甘肃银行、信用联杜、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供电公司、烟草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网络公司、邮政局、寿险公司、财险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大地保险、黄河财险等单位。履行分管财经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要领导责任。

副主任王建生主管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分管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协管办公室信访工作。负责审判检察、依法行政、城市执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公民普法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及人事任免、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和代表联络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中队)、地震局、城市综合执法局、信访局、县政府督查室、武警中队等单位。履行常委会代工委、法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要领导责任。

未列入的县直事业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常委会分管领导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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