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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2日 点击数:1106

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129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定副主任李婉玉、李惠琴、李云林、黄晓清等23名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政府副县长李宝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金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县监察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县人民法院、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清源镇、五竹镇人大主席县十六届人大代表陆喜林列席会议,邀请清源镇村民罗进财旁听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惠琴主持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项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健康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时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四)听取被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赵国应等7名同志辞去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渭源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公告稿;(七)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补选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八)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召开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九)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健康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后认为全县农村健康扶贫工作,组织管理到位,工作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服务能力偏低。由于健康扶贫“一人一策”工作量大面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较多,村医参加市县培训时间较少,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当前群众健康需求。二是群众政策知晓率低。由于健康扶贫医保报销政策变化频繁,宣传载体较多,群众接受过程较长,致使群众对医保报销相关政策知晓率不高。三是医疗保障政策不平衡由于我县部分非贫困户和贫困户家庭经济条件差距明显,但是享受的医疗保障政策差异较大,表现为同一医院、相同病种,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几乎全额报销,而非贫困户只能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报销差距十分明显,由此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导致非贫困户对医疗保障报销政策普遍不满意。针对以上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要按照填平补齐、查漏补缺、巩固提升的原则,对照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落实好基本医疗有保障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各项医保扶贫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医保惠民政策宣传,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和参保资助,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全面落实困难群众门诊慢性病保障报销等各项政策,有效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深入开展。

会议听取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后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审计部门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增强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强化整改举措,确保整改到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属于体制机制、政策设计方面的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研究优化制度设计,并随着深化改革而逐步推进。二是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面临一些困难有的单位随着负责人、会计人员岗位变动,财务交接工作不到位,需要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逐步整改。三是个别被审计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力度不大,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特别对重点难点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力促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审计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全面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尚未整改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三是被审计单位要切实履行整改责任,严格依据审计查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不折不扣得到彻底整改。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时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后认为:通过督办检查,发现办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建议办理工作只不过是代表提议,人大交办,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承办的程序性工作而已,重视程度不高,影响了办理效果和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二是对一些难度较大的建议综合协调力度不够。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有些涉及多个部门,采取的方法仍是由县人民政府确定一个主办单位,其余为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负责答复,容易造成“主办难办、协办不办”的后果,缺乏落实办理工作的责任心。三是少数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联系不够。有的单位对代表建议没有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具体部署,在办理过程中,不深入基层,特别是对“B类”“C类”件的答复,不与代表见面沟通,不向代表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只按规定时限做了简单的答复,导致代表对答复结果不满意。四是个别意见建议办结超过时限要求。有的承办单位未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对承办单位确定不准确的建议在收到转办件后没有及时处理,一定程度上延误了具体承办部门办理的时间。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建议进一步深化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管理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形式和载体。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不仅能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还能汇聚群众智慧、拓宽“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思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三要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承办部门要改变从形式上重视为实质上重视,强化办理工作职责,克服“重答复、轻实效”的倾向。对代表建议办理不能只满足于答复,更重要的要抓好落实,提高办理质量,特别是对通过努力创造条件能办好但未落实的建议,要抓紧时间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组织协调力度。对办理难度大又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应注重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协调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意见,使办理工作更加务实高效。对靠某一两个单位难以承担的建议,县人民政府要有针对性地搞些专题调查,统一口径,明确答复,严禁代表建议年年提、年年没结果。

会议听取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名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赵国应等7名同志辞去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赵国应等7名同志辞去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渭源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公告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补选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补选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召开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召开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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