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民法典实施的先行者倡导者组织者推动者---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0日 点击数:559
做民法典实施的先行者倡导者组织者推动者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7月17日,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推动民法典讲话精神,着力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八部门通知精神在我县有效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掀起全县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定,副主任李婉玉、李云林、黄晓清参加培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惠琴主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彦平应邀授课。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彦平围绕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总则基本规定部分新增内容、民法典对民事领域的社会热点和难点作出的回应、民法典对担保制度的重大修改等内容为干部职工作了全面系统的辅导,重点针对与实际生活关系密切的绿色生态、婚姻纠纷、物权合同、财产继承、侵权责任、个人信息及机动车交通事故等亮点特色方面给予详细解读,既有理论层面的法律规定,又有典型案例的实践分析,以案说法、通俗易懂,对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基本内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更好地履职尽责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会议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突显“人民至上”理念,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学懂弄通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全社会遵学守用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全县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中带好头、起好步,努力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好、贯彻实施好。要学深悟透,做好民法典实施的先行者。各单位把民法典纳入机关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学深悟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与行,树牢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民法典指导工作,维护人民权益、服务社会大局的能力。要履职尽责,做好民法典实施的倡导者。广泛开展民法典的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推动民法典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以实际行动带头守法,面向群众多普法,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要提高站位,做好民法典实施的组织者。领导干部要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要主动作为,做好民法典实施的推动者。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更加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及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共计1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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