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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4日 点击数:26029

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机关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落实。

二、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征求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半年组织老干部学习一次时事政治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县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老干部到县内外参观考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三、与县委老干局联合,切实加强老干部活动场所的管理,及时配备和更新必要的活动设施,定期更新和充实阅览室报纸、杂志、图书和文件资料。每年适时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根据规定,满足老干部公务用车需要,办公室统一协调、给予保障。

五、加强与县委老干局的沟通协调,做好老干部保健服务工作,适时组织老干部进行体检。

六、加强与老干部的联系,定期做好走访慰问和征求意见工作,尽力解决好老干部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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