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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7日 点击数:15627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14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  武广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从815日至18日,由常委会副主任李惠琴带队,县人大法工委与财经工委负责人组成执法检查组,会同县政府法制办、安监局的负责同志,先后深入渭源鑫平石料厂、路园镇安监站、广印堂渭源中药有限公司、渭源汽车站、金泰液化气站、永冠生活超市、万家福超市、渭源加油站、五竹村安监室、五竹镇安监站、渭源县全民健身体育馆项目工地、荣安建材厂等重点单位及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我们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个别走访、会议座谈、听取职工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抽查了部分企业,市场和工地,组织召开了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保局、县质监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和县教体局参加的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各自行业就安全生产工作做了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把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总体平稳好转。

全县生产经营单位974家,人员密集场所47家;2016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11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1.06万元,四项指标与上年期间总数相比起数下降21.74%,死亡人数下降8.33%,受伤人数下降4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1.96%。2017年1-7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6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0.65万元,四项指标与上年期间总数相比起数下降40%,死亡人数与上年同期持平,受伤人数与上年同期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7.45%。

(一)健全组织,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了“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工作。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渭源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和《渭源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尤其是对领导干部如何履行“一岗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县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长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各位副县长,公安局长、安监局长为副主任,成员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建立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确定每年至少召开4次全体会议,协调解决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每个阶段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要求,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工作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全县16个乡镇均建立了安监站和交管站,按照一类乡镇3人,二类乡镇2人的标准配齐了安监人员并解决了安监津贴,全县217个行政村建立了安监室,每村确定了村级安全信息员1名。形成“两级机构、三级网络”的安全监管体系,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体系不断健全;二是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了县委“三位一体”考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每年与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渭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乡镇、各单位也针对实际,分别与基层单位、企业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也分别与各班组、重点岗位人员签订了责任书,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制定出台了《渭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渭源县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渭源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渭源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渭源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渭源县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等十多项制度,为更好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制定了规矩

(二)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文娱演出、安康杯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小册子、播放安全生产知识专题片、手机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口号等形式,增强各级领导、各类生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民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利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以及农村各种庙会等集中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宣传资料,举行演讲比赛,现场咨询,发送信息等,扩大了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了群众安全生产参与意识。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乡镇、部门分管领导及乡镇安监站人员、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各乡镇政府、各部门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大门、建筑工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横幅、宣传画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使全县上下形成了遵守安全生产法,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力度。

一是认真抓好“抓促帮带争创”工程。县安监局按照“典型示范,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工作任务,强化具体措施,创建了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企业,为典型引领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全县已创建市级标杆企业2家,示范企业5户,标准化企业31户。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设施、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企业进行整治,集中消除一批突出隐患。县政府高度重视,“逢重必整”,每年都要分重要行业、重要时段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由分管行业副县长任组长,带领各部门负责人深入生产一线开展专项整治。2016年以来,全县开展各类集中整治活动15次,检查各类企业642家次,发现整改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3210多项。整改省市县政府挂牌督重大隐患3处。三是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法,深入推进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根据产业状况和行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联合执法,在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爆竹、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城市燃气及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发现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停产的立即停产,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依法行政,强化源头管理。

为了提高安检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县安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及县法制局组织的法制学习和执法培训,全体行政执法人员都办理了执法证件,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和执法监察力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对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许可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准进入市场。同时,开展联合执法,提高了执法效率。建立完善了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谁执法、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加大日常巡查频率和密度。近年来,我县先后关停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47家,处罚生产经营单位51家,其中采砂企业4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户4家,建设施工企业2家,罚款11万元。

二、存在问题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安全生产法》的有效实施,促进了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和困难。

(一)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传培训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个别干部和执法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透彻,个别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将安全生产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部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能力较低,侥幸心理严重。有的企业“重效益,轻安全,轻投入”,缺乏自觉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和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安监部门虽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但受财力、人力的影响,重点月宣传声势大,平时宣传声势小,宣传面较窄,宣传教育力度、深度不够,培训工作明显滞后。建筑、交通等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对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估计不足,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认识还不到位,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还不够严格。

(二)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仍较为突出。一是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城镇消防设施不完备,一些居民小区消防设施损坏严重,消防管理存在漏管的问题;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道路交通违章行为较为普遍,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三是农村和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薄弱。农村公路、农村建筑、农业机械等方面的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一些企业非法生产的机动车屡禁不止,并以农业机械名义销售办理登记行业监管有盲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日常安全监管缺失。无证操作,酒后操作,违规载人等问题严重。农村建房监管缺位。农村建房出现“无人管”的状态,房屋建造没有落实承重、抗震、消防等安全设计要求,施工不规范。农村符合安全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公路标准低、质量差、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大量存在,且缺失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风险隐患较多。县城区首阳路原建筑公司家属楼外墙砖经常出现高空堕落,对行人的安全构成威胁。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还没有落到实处,对本行业安全检查不彻底,对检查到的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不力。

(三)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落实。一些企业尤其是加工、商贸流通、非煤矿山等中小企业环保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生产、轻环保安全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安全基础较差,安全设施投入不够,“三同时”安全审查未按规定申报,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由于规模小、设备简陋、管理粗放,且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淡薄,只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生产,对工人的保护措施不足,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装备都没有。有的部门虽然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没有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演练,实际上很难发挥安全应急救援作用。

(四)安全监管基础仍较为薄弱。一是执法力量薄弱,现有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对一些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二是乡镇和村安监机构虽然组建,但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人员流动性大,影响了安全生产执法的开展。

三、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检查组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环境。县政府要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一要开展各级安监工作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轮训工程,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增强从事安监工作的积极性。二要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负责人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促使其牢固确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三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清楚了解自身岗位特征和作业场所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他们从事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操作技能。

(二)继续强化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一要抓好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在做好常规性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达到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的目的。二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发挥安委会作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强化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三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实时监控。

(三)加强督查,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体系,把政府的责任机制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一要积极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管理人员,制订规章制度,强化管理。督促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改善劳动保障条件,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二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技术和产品,鼓励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淘汰落后技术产品,逐步关闭技术装备落后、安全隐患重大的企业,提高企业安全水平。三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新、改、扩建项目不出现安全问题。

(四)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充实加强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二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加大对安监工作人员、经费、设备的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基层安监人员有关待遇,提高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三要加强现有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在安监工作中的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注释:

1“三同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即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确保相关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及时到位,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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