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渭源县人大    今天是2019年3月13日  星期三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调研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7日 点击数:15272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

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18年5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    武广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分管副主任带队,于5月8日至5月11日,先后深入到莲峰等5个乡镇交管站、村级交管室和驾校等6个安全责任单位,采取现场查看、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在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安全、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守法意识逐渐增强,交通秩序有所好转,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领导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县政府成立了渭源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乡镇也设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在各村设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217个,在出行节点、主要路口设立了217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县乡两级健全了“党政领导、公安推动、部门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二)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结合法制宣传日、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宣传,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单位、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宣传活动,使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利用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电视曝光等形式,开展出行交通规则及违规法律责任宣传,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倡导文明交通;开通了“渭源县公安交警”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重点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公安、安监、教育、运管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深入学校、运输企业等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公安交警大队与各乡镇密切配合,从2015年5月份开始,通过调查摸底对全县各乡镇的42488辆农用机动车和摩托车办理了车牌照,为两类驾驶人办证21871本,纳管率达到95%以上,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夯实了基础。

(四)强化措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不断优化。对排查出的325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危险路段建立了整治台账,并把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单位,落实整治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三超一疲劳”“两客一危”车辆、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等违法违章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从严管理,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2015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862起;2016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3400起;2017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8171起;2018年1月1日至5月9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1271起(其中饮酒176起,醉酒54起,法院审判17起),有效打击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17年上缴县财政罚没款1508万元,全部返还县公安局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

(五)加大投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改善。县政府不断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对农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和危桥险段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在城乡公路设置了公路标线、标志、护栏、防撞墩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2015年积极争取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条53公里,完成投资277万元;2017年积极争取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431万元,实施线路总里程61.62公里;2018年争取资金704万元,共计建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条95.07公里。公安交警大队投资100万元建成的交通管理指挥中心,与110指挥中心和派出所治安监控信息实行资源共享,提高了交通管理部门的技术手段和工作效率。投资1100万元对会川、清源、莲峰、田家河等乡镇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提高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覆盖范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县政府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交通安全管理上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的深入性、广泛性、实效性还不到位,群众的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识还不强;二是对占道经营、违章停车、酒后驾驶、超载运输、农用车载人等行为的宣传教育不力,尤其县城区人行道占道经营问题严重,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三是对建筑工程车辆超载运输,造成道路抛撒土石沙砾污染损害严重的问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不到位;四是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司机法制宣传教育缺失,致使出租车司机法制观念淡薄,态度恶劣、满天要价、随意停靠、调头、抢道行驶等不良行为经常发生;五是对电动车驾驶人法制宣传教育空白,不遵守交通规则,违规行驶屡见不鲜,随意抢道、超速行驶等行为经常发生。

(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不力。一是农村客运车辆、各类货车、农用三轮车、电动车(包括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的监管存在盲区;二是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到位;三是农村学校学生家长用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现象屡禁不止;四是出租车监管不力,出现乱停乱放乱收费、驾驶人态度恶劣、抢客拉人等现象很突出,如在渭源火车站夜间抢客拉人现象尤为突出,严重影响着旅客的安全感,又影响着渭源的整体旅游形象。

(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足。一是部分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不足。急弯、陡坡、长下坡、临崖、学校路口等危险路段未设立警示牌和减速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325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危险路段,亟待增设安全防护设施;二是城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到位。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足,有些难以识别,信号灯管理不科学,既影响道路通行,还易发交通事故。如会川镇三角路红绿灯,安装不规范,驾驶人难以判断,造成违章行为,受处罚严重。会川镇东关桥的信号灯、标线设置不科学,群众反映强烈。县城区部分人行道红绿灯长期停用,行人过马路无法识别是否通行;三是停车位建设管理滞后,特别是县城区严重滞后。随着机动车快速增长,停车位不足问题突出,一些新建项目未执行停车位配建标,如百安商厦楼前没有配建停车位。城区部分路段乱停车现象严重,多数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导致非机动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阻。

(四)交通安全执法队伍建设滞后。一是道路交通见警率低。交警执法队伍警力不足,有些偏远山区的乡村道路见警率低;二是公安交警执法水平和能力还不能适应交通管理工作新的需要。通过发放调差问卷发现,交警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的占48%;三是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够紧密,没有形成有效合力,如乡镇交安委和公安派出所的协查机制不健全,协同巡查道路安全工作很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格贯彻执行。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着力解决道路交通管理中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改善城乡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公安、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经常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群众性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群众“交通法治”意识,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和安全文明出行;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要强化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普及,继续深入开展“牵手平安行”交通法规进校园等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出行意识;三是要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农村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机动车驾驶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出租车司机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出租车行业的安全意识。

(二)坚持监管整治并重,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一是要推进公安、交通、运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二是要强化执法和管理,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交通流量密集点段,进行严格查控,对于违章违法行为,在开展教育引导的同时,依法从严处罚,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在会川三角路建议设立人工交警岗台,规范交通秩序,解决红绿灯不规范的问题;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安、交通和综合执法等部门的作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校车、重型货车、出租车、电动车、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等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对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出租车的不良恶习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内容。交警、运管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密切配合,加大处罚力度,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出租车乱停乱放乱收费、驾驶人态度恶劣、抢客拉人等交通不良行为要加大整治力度,持续进行治理,提高巡查的力度和密度,切实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势头;四是要抓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及校车安全的管理,确保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有序;五是要继续抓好运输企业的排查整治,主管部门要通过联合执法,严查“两客一危”车辆,严格安全技术检验,准确掌握安全状况和日常运行等情况;六是要重视各乡镇交安委建设,建立健全公安派出所的联动机制,加强对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打击和电动车接送学生行为的劝导力度。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和安装警示标志工作,努力减少农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道路规划设计,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一是要制定科学性、前瞻性、操作性相统一的道路交通建设规划设计,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使用;二是要完善道路交通标志设施,加强管护,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损毁和出现故障的标志设施及时进行维护,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大城乡道路的养护力度,完善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四是加大城镇街道停车位的合理规划和建设,要做到既要方便群众又要不能影响交通安全。尽快解决人行道占道经营的问题,确保行人安全。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靠实道路交通管理责任。一是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增强履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执法的主动性,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二是要正确分析目前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全面保障公安交通安全执法车辆。同时,对罚没收入要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审批,加大审计力度,并公开使用情况;三是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业务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借鉴先进地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后台管理

主办单位:渭源县人大常委会 联系电话:0932-4132335 Copyright 2013-2019 ALL Rights Reserve

备案号:陇ICP备17001000号-1

甘公网安备62112302000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