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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7日 点击数:954

                  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

第十六次会议

 

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726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定、副主任李婉玉、李惠琴、李云林、黄晓清等17名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拴宝,县政协副主席庞元平,县检察院检察长赵金铸,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锹峪镇、庆坪镇、大安乡人大主席,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姜爱琴列席了会议,邀请锹峪镇村民庆小平旁听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定主持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七项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县物业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五)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鄂瑞月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的议案。(六)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稿)。(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后认为:多年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形成多种管理服务形式,今年,县人民政府加大了整治力度,不断摸索管理方式,全县物业服务水平有了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法律法规宣传滞后,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极低。调查发现,大多数业主对物业管理中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的职责和权利义务了解甚少。二是物业管理质量不高,经营不规范服务不到位。调查发现,物业企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费用收支情况不公示现象普遍存在不同小区水电费、停车费收取标准不同大多数物业服务人员年龄偏大、素质较低,甚至存在个别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空白。调查发现,我县老住宅规模小、分布散、物业管理形式多,没有形成统筹管理。大多老旧住宅楼屋面防水给排水系统、小区道路等公共设施破损公共部分修缮和修缮资金筹集等,都未建立有效机制,未采取有效措施四是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调查发现,全县绝大多数住宅小区未召开过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也没有介入到物业监督管理中五是础设施建设滞后,配套设施不完善不齐全。调查发现,我县住宅小区停车难、违章搭建、公共绿地破坏等问题比较普遍。大部分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缺少卫生室、幼儿园、活动室、健身广场等配套设施为此,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要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要实行“乡镇属地负责具体实施,社区居委会负责落实,房地产部门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办法,适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二要强化物业管理指导监督。县政府职能部门乡镇、社区要主动研究当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帮助力度,建立健全机制,使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维护权益常态化三要规范物业行业服务行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实行小区公告栏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项目标准、费用收支等情况的公示。四要积极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研究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方案通过争取项目引导社会资金加入等多种途径解决维修资金归集困难、物业管理用房缺乏等问题规范后续管理工作。五要探索推行“智慧社区”建设。要试点推行新建小区智能化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后认为:意见建议转办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制度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交办不准的问题。存在人民政府交办的有的建议件不属于职能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内,有的建议件需几个部门和单位协调办理,但交给了一个部门办理等问题承办部门和单位收到交办不准的建议件,也没有及时审查反馈。二是主协办单位之间缺少协调的问题。存在个别主协办单位沟通不及时协办单位配合不积极承办单位与代表群众联系不紧密等问题。如《关于对庆坪镇蔬菜产业进行支持的建议》(第46号),由于县农牧林业局与庆坪镇政府协调沟通不到位,没有提前给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导致该意见办理工作落空。三是代表建议答复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答复时,答复件行文不严谨、规范,答复范围不全面,造成办理结果满意率低为此,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切党群政群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二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性。注重沟通协作,加强对建议的分析梳理,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积极创造条件,既重答复更重落实,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要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要适当增加分管领导现场督办,提高建议的办结率。尤其要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对第40号代表建议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及时解决乡镇计生招聘人员工资,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同时加强对承办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的办理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后认为,《条例》颁布以来,县人民政府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集最大精力、财力和合力,按照“六个精准”工作要求,大力开展精细精确精微的“绣花”式扶贫,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宣传工作力度不大,群众对条例相关政策知晓率低。调查时发现,贫困村的宣传标语和横幅贫困户的精准扶贫宣传资料内均没有涉及《条例》的相关内容,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很低。二是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缺乏,脱贫致富的意识不强。群众“等、靠、要”的思想没有完全改变,扶贫“养懒汉”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新时代农民脱贫攻坚讲习所讲技术和讲政策多,讲思想、讲道德、讲感恩少,作用发挥不明显,贫困群众缺乏感恩意识,缺乏脱贫致富信心。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缺口,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贫困村基础设施欠账仍然很大目前,全县仍有2个自然村未接通自来水,部分村社有供水不正常的问题;部分村改造的动力电难以适应当前群众用电需求4038户农村危房需要改造,52所学校和19所幼儿园需要改造提升农村网络通讯信号差全县仍有1981公里农村公路急需建设四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带动贫困群众增收难。目前全县有稳定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占87.1%,大都是通过承包、流转集体留地和林地,收入甚微;109个贫困村已建成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发电,但至今未分红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存实亡,难以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为此,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知晓率。要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形式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特别是对现有的到村到户具体政策的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转变工作作风,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动力。各级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扑下身子,经常性开展群众思想教育活动,充分调动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观念转变。三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重点完善水、电、路、网、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四要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实现公司、村集体经济、农户经济共同发展。通过“三变”模式,促进全县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

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认为,上半年,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经济社会各项工作都有了较快的发展,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多项主要经济指标没有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要求。二是固定资产投资下滑比较严重。三是财政收入远远难以满足财政支出需求。四是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相当艰巨。为此,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压实压细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判,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督查指导,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全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如期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后认为,这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我县实际,预算调整的理由比较充分,项目和数额安排基本准确,保证预算收支平衡的措施符合我县实际,预算调整方案是可行的。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鄂瑞月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的议案,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鄂瑞月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稿)。

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726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定、副主任李婉玉、李惠琴、李云林、黄晓清等17名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拴宝,县政协副主席庞元平,县检察院检察长赵金铸,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锹峪镇、庆坪镇、大安乡人大主席,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姜爱琴列席了会议,邀请锹峪镇村民庆小平旁听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定主持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七项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县物业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五)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鄂瑞月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的议案。(六)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稿)。(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后认为:多年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形成多种管理服务形式,今年,县人民政府加大了整治力度,不断摸索管理方式,全县物业服务水平有了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法律法规宣传滞后,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极低。调查发现,大多数业主对物业管理中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的职责和权利义务了解甚少。二是物业管理质量不高,经营不规范服务不到位。调查发现,物业企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费用收支情况不公示现象普遍存在不同小区水电费、停车费收取标准不同大多数物业服务人员年龄偏大、素质较低,甚至存在个别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空白。调查发现,我县老住宅规模小、分布散、物业管理形式多,没有形成统筹管理。大多老旧住宅楼屋面防水给排水系统、小区道路等公共设施破损公共部分修缮和修缮资金筹集等,都未建立有效机制,未采取有效措施四是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调查发现,全县绝大多数住宅小区未召开过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也没有介入到物业监督管理中五是础设施建设滞后,配套设施不完善不齐全。调查发现,我县住宅小区停车难、违章搭建、公共绿地破坏等问题比较普遍。大部分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缺少卫生室、幼儿园、活动室、健身广场等配套设施为此,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要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要实行“乡镇属地负责具体实施,社区居委会负责落实,房地产部门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办法,适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二要强化物业管理指导监督。县政府职能部门乡镇、社区要主动研究当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帮助力度,建立健全机制,使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维护权益常态化三要规范物业行业服务行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实行小区公告栏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项目标准、费用收支等情况的公示。四要积极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研究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方案通过争取项目引导社会资金加入等多种途径解决维修资金归集困难、物业管理用房缺乏等问题规范后续管理工作。五要探索推行“智慧社区”建设。要试点推行新建小区智能化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后认为:意见建议转办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制度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交办不准的问题。存在人民政府交办的有的建议件不属于职能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内,有的建议件需几个部门和单位协调办理,但交给了一个部门办理等问题承办部门和单位收到交办不准的建议件,也没有及时审查反馈。二是主协办单位之间缺少协调的问题。存在个别主协办单位沟通不及时协办单位配合不积极承办单位与代表群众联系不紧密等问题。如《关于对庆坪镇蔬菜产业进行支持的建议》(第46号),由于县农牧林业局与庆坪镇政府协调沟通不到位,没有提前给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导致该意见办理工作落空。三是代表建议答复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答复时,答复件行文不严谨、规范,答复范围不全面,造成办理结果满意率低为此,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切党群政群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二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性。注重沟通协作,加强对建议的分析梳理,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积极创造条件,既重答复更重落实,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要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要适当增加分管领导现场督办,提高建议的办结率。尤其要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对第40号代表建议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及时解决乡镇计生招聘人员工资,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同时加强对承办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的办理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后认为,《条例》颁布以来,县人民政府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集最大精力、财力和合力,按照“六个精准”工作要求,大力开展精细精确精微的“绣花”式扶贫,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宣传工作力度不大,群众对条例相关政策知晓率低。调查时发现,贫困村的宣传标语和横幅贫困户的精准扶贫宣传资料内均没有涉及《条例》的相关内容,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很低。二是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缺乏,脱贫致富的意识不强。群众“等、靠、要”的思想没有完全改变,扶贫“养懒汉”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新时代农民脱贫攻坚讲习所讲技术和讲政策多,讲思想、讲道德、讲感恩少,作用发挥不明显,贫困群众缺乏感恩意识,缺乏脱贫致富信心。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缺口,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贫困村基础设施欠账仍然很大目前,全县仍有2个自然村未接通自来水,部分村社有供水不正常的问题;部分村改造的动力电难以适应当前群众用电需求4038户农村危房需要改造,52所学校和19所幼儿园需要改造提升农村网络通讯信号差全县仍有1981公里农村公路急需建设四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带动贫困群众增收难。目前全县有稳定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占87.1%,大都是通过承包、流转集体留地和林地,收入甚微;109个贫困村已建成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发电,但至今未分红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存实亡,难以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为此,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知晓率。要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形式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特别是对现有的到村到户具体政策的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转变工作作风,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动力。各级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扑下身子,经常性开展群众思想教育活动,充分调动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观念转变。三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重点完善水、电、路、网、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四要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实现公司、村集体经济、农户经济共同发展。通过“三变”模式,促进全县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

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认为,上半年,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经济社会各项工作都有了较快的发展,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多项主要经济指标没有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要求。二是固定资产投资下滑比较严重。三是财政收入远远难以满足财政支出需求。四是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相当艰巨。为此,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压实压细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判,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督查指导,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全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如期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后认为,这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我县实际,预算调整的理由比较充分,项目和数额安排基本准确,保证预算收支平衡的措施符合我县实际,预算调整方案是可行的。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鄂瑞月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的议案,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鄂瑞月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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