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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5日 点击数:1159

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5月29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婉玉、李惠琴、李云林、黄晓清等17名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张拴宝,县政协副主席董学军,县法院院长范勰,县检察院检察长赵金铸,县监察委员会、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五竹镇、新寨镇、田家河乡人大主席,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李海红列席了会议。邀请五竹镇村民曹荣林旁听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惠琴受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新定委托主持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八项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的议案;(五)听取和审议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吴义军辞去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的议案;(六)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稿);(七)听取和审议渭源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八)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后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措施有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守法意识逐渐增强,交通秩序有所好转。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宣传教育不足,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车辆抢道行驶、违章停车、酒后驾驶、超载运输,农用车非法载人,摊点、店面占道经营,电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行为普遍存在。二是监管整治不力,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存在一定盲区。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载人现象常见;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尤其出租车司机在渭源火车站夜间抢客拉人现象突出,严重影响着旅客的安全感和渭源的整体旅游形象。三是安全设施建设不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存在一定隐患。部分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在急弯、陡坡、临崖等危险路段和学校等路段未设立有效警示牌、减速带、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设置不足、标线不清,信号灯管理不科学等问题严重,城市规划没有建设配套的停车位。如一中至书院小学路段,减速带设置不足,车速过快;会川镇三角路红绿灯、东关桥信号灯和标线的设置,驾驶人难以识别,违章行为高发,群众反映强烈;县城区老君山广场路口、平桥路十字等道路人行道红绿灯长期停用,行人无法识别是否通行;百安商厦等建筑楼,没有配建停车位等。四是执法队伍建设滞后,道路交通安全存在一定挑战。公安交警执法行为不文明、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交警执法队伍警力不足,乡村道路见警率较低。乡镇交安委和公安派出所等监管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为此,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经常性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群众性宣传活动。二要坚持监管整治并重,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健全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同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校车、重型货车、出租车、电动车、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等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对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驾、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在特定时间段,加强学校路段交通的疏导和安全管理。三要规范道路规划设计,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要加大城乡道路的养护力度,完善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损坏和出现故障、设计不科学的道路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和科学规划。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靠实道路交通管理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加强岗位练兵,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要重视乡镇交安委建设,建立健全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动机制。对罚没收入要严格审批,加大审计力度,并公开使用情况。同时,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廉政建设。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后认为:自去年8月全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了六大整治行动,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宣传发动不够充分。虽然县上制定了全域无垃圾综合治理宣传方案,但抓落实不够有力,宣传缺乏广度和深度。群众对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环卫设施比较滞后。村、社两级的环卫设施普遍存在不达标的问题。16个乡镇中只有清源、莲峰2个乡镇建有生活垃圾处理厂;会川镇垃圾处理厂建成多年,至今未投入使用,浪费了财政资金。三是综合整治不够彻底。“户分类、社收集、村运转、乡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发展极不平衡,城乡联动、城乡一体、合力整治的环卫作业体系还没有建立。四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各乡镇、各部门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大多集中在城区和中心镇区,对农村生活垃圾没有统一进行管理,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环境整治管理显得十分薄弱。为此,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要强化宣传引导,动员全民参与。要按照《全县全域无垃圾综合治理宣传方案》要求,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活动。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础保障。要把全域无垃圾环境整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项目争、财政筹、社会捐、群众集”等多种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统筹建设县乡两级垃圾清运设施,配备公共环卫设备,全面彻底解决生活垃圾、废旧农膜等污染。乡镇要以有偿服务的形式,激励村民争做环境卫生管理保洁员,建立乡村垃圾清运长效机制。三要加强综合整治,确保取得成效。要严格按照《渭源县全域无垃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靠实责任,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整治。特别要对广电局门口餐饮垃圾采取统一时间集中进行清理的措施,禁止倾倒在垃圾池处。加大背街小巷及陈年垃圾的清理整治力度。四要严格督查问责,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实施“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制度,实行“月曝光、季评比、年考核”制度,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适时启动问责程序,倒逼责任落实。对已建成多年的会川镇垃圾填埋场仍未投入使用这一问题要引起重视,要有效解决清源镇垃圾处理厂可持续运行问题。五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宣传与整治同步、教育与管理并行。要充分发挥住建、环保、执法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完善“县到乡、乡到村、村到社、社到户”的垃圾清扫转运责任制,建立健全“户分类、社收集、村运转、乡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后认为,近年来,在县政府的重视下,经过各职能部门及乡镇的辛勤工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肉食品的安全检疫存在漏洞。由于县城区没有建立统一的畜禽屠宰和交易市场,肉食品的活体检疫没有进行,牛奶和鸡蛋等食品检测向社会公开不够。二是药品的经销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不规范;过期药品的处理随意,尤其对长达10年以上中草药的界定和清理方面;药品低温冷藏条件有待改善;职业药师队伍建设比较缓慢;保健品、化妆品市场,存在扩大产品效果的宣传现象。三是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乡镇食药监所执法监管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低,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缺乏食品检测专业人员,缺乏执法交通车辆和必要的检测设备等配套设施。同时,网络购物、共享经济、微商等一批新型购销业食品药品的安全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四是全社会共治共建的氛围不浓。城乡居民对食品药品安全普遍存在关注的多、关心的少;要求的多、理解的少;监管对象多、监管人员少;群众期望值高,但参与融入管理的程度低;社会的呼声高,但给予的支持帮助低;行业的风险高,但管理人员规避风险的能力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人员、乡村协管员、信息员思想认识不足,开展监督检查不够有力。为此,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创建和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食品药品监管动态等的宣传力度,并多途径对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药品进行曝光,不断提高群众认知违法行为的能力和自我防范的意识。同时,建立全社会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二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要加大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婚丧宴席、食品加工、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餐的监管。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健全和完善各监管部门检查、抽查台账,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三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要将食品药品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配齐检测人员和必须的检测设备。要从严从重打击处罚违法行为,问题严重者列入黑名单逐出食品药品行业;加大对饭馆、小吃和烧烤摊点等餐饮卫生的整治力度,提倡使用消毒餐具等。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廉政教育;加强对基层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村级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和农村流动厨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食品药品制售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诚信教育。

会议听取和审议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的议案后,作出了关于接受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吴义军辞去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的议案后,作出了关于接受吴义军辞去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渭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渭源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会上拟任命人员做了供职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婉玉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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