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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7日 点击数:1548

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

第十四次会议

 

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9:00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定、副主任李惠琴、李云林、黄晓清等21名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沈建文、县政协副主席康学斌、县人民法院院长范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金铸,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财政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清源镇、莲峰镇、秦祁乡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邀请1名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邀请清源镇城关村1名村民旁听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七项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三)审议通过《渭源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四)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刘泓梅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的议案;(六)听取和审议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七)人事事项。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意见》(中发2018〕1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会议在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的报告认为: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贯彻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精神,符合我县实际,预算调整的理由比较充分,项目和数额安排基本准确,保证预算收支平衡的措施符合我县实际,预算调整方案是可行的,同意进行预算调整。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全县财政资金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格履行预算审批程序,抓好增收节支,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切实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同时,会议还作出了关于批准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在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后认为:2017年,全县上下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强化重点污染源整治,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环保重点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宣传还不到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还有待提高。二是执法监管尚有差距。环境保护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某些方面的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导致管理上存在真空和漏洞,对一些环境违规违法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管方法,执法监管力度不够。三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县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少,执法力量不足,几乎无法正常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另外一些硬件设施设备都不达标,实验室面积小,设备老旧,专业技术力量非常薄弱,正常开展检验监测工作存在难度大、效率低的问题。为此,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一要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执法氛围。首先,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将其纳入“七五”普法规划,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其次,县环保及承担环保执法监管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大环保法、环保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再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重点施工企业、学校、医院等,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以形式新颖、手段创新的各种宣传方式,做到启迪、教育大家关注、重视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激发群众参与环保的热情,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二要加强执法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全县一盘棋,全民参与环保”的新格局。二是环保部门要切实发挥在环境保护方面协调指导的主体作用,有效整合并明确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减少监督空白。要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环保执法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环保监测站和环境监管网络的作用,不断完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三是其他承担环保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扩大环境执法监管的范围,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效率;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也要健全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合力,提高执法监管的震慑力。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环保工作水平。一是合理配置县环保部门的机构人员编制,加强环保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二是加强对环保部门的经费支持,改善硬件设施,保障工资待遇,配备环保执法等必要的设施设备,提高环保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环保部门专业人员的交流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会议在听取了《渭源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后认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为推动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制定此办法十分必要。会议审议通过了《渭源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会议在听取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后认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战略举措,也是推进反腐败斗争法治化的重大探索。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涉及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此,会议建议县监察委员会一定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开好头,起好步。一要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要把抓班子、带队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强化对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思监察之责、谋监察之道、练监察之功,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真正培养一支信仰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二要在深度融合上下功夫。着力抓好组织融合、业务融合、思想融合,努力实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发挥惩治腐败集中发力的强大优势,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三要在依法履职上下功夫。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上,要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坚守职责定位,担当反腐重任,严格依纪依法履行好国家监察相关职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四要在监督制约上下功夫。监察干部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遵守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各项规章制度,与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始终保持优良的作风和战斗力,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要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始终做到严管自己、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努力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正确履行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确保监察委员会正确行使各项职能。

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了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刘泓梅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的议案后,作出了关于接受刘泓梅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渭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事项。会上拟任命人员做了供职发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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