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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6日 点击数:1372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渭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票决,确定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工信局”)开展工作评议。为依法有序开展工作评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依法办事、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掌握实情,找准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工作评议,进一步帮助和推动县工信局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全县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以及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三)履行部门职责、执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四)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五)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情况;

(六)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三、方法步骤

评议共分四个阶段,即从20193月上旬开始,8月下旬结束,历时个月。

(一)准备阶段(2旬至3月旬)。评议调查组召开会议,组织评议调查组成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熟悉被评议单位的有关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被评议单位根据《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报告,报告应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评议20日前分别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和评议调查组初审。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调查组的初审意见对工作报告修改后,在评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送交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二)调查阶段(3月上旬至4旬)。评议调查组在被评议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并邀请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以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评议调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约见询问、专题座谈、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商务、税务、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及部分乡镇、金融单位、工业企业和县直有关单位干部职工、群众代表以及被评议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书面调查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后,于评议会议召开7日前连同被评议单位工作报告一并印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在必要时,可要求审计、监委对县工信局进行审计或调查,并听取审计或调查情况的报告。

(三)评议阶段(4月下旬)。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并进行评议。评议意见由评议调查组负责综合整理,经主任会议审定后,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印发县人民政府被评议单位。

(四)整改阶段(5月上旬至8月下旬)。被评议单位应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在5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在81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评议调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整改情况,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后提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测评。根据整改情况,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类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对“不满意”票数超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责成其重新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整改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被评议单位重新整改结果仍不满意的,依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质询,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然后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四、组织领导

工作评议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成立评议调查组,评议调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有关工委负责人和3-4名县人大代表组成。工作评议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五、工作要求

(一)评议调查组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认真分析,找准问题,提出建议,实事求是地撰写调查报告,形成的评议材料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整改方案详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达到改进作风和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被评议单位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对待评议工作。要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撰写工作报告积极配合评议调查组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客观介绍情况,如实反映问题,耐心做出解释,真心接受批评,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答复,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三)评议结束后,将评议情况和测评结果向县委报告,向县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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